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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布華南理工大學2018年碩士生復試基本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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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理工大學復試分數線
工商管理(MBA)170/65/85
公共管理(MPA)180/50/100
會計(MPAcc)200/65/120
旅游管理(MTA)180/50/100
各位考生:
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現將我校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最低分數線予以公布(見附件)。
我校復試工作將于3月中下旬開始,具體時間由相關學院確定。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校復試工作由各學院組織進行,相關學院的復試錄取細則、學院復試線、復試評分方案會陸續公布,請考生注意查看本網站公布的信息。各學院確定復試名單后會在本網站發布復試通知,屆時由考生本人在本網站下載打印復試通知,并根據復試通知的要求按時參加復試,我辦不再寄發紙質版的復試通知。
二、符合教育部“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官”及經教育部備案的西部計劃項目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3月15日前向我校招生工作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關于復試期間資格審查
我校將在在復試階段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嚴格審查。考生復試時須攜帶:
1.第二代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證件照片一張(體檢用);
3.大學階段成績單原件(或加蓋檔案所在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4.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生提供學生證);同等學力考生的大專畢業證書、8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成績單,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等招生章程上公布的報考條件(同等學力生復試時,還需加試2門專業課);
5.本網站2017年12月8日公告的學籍、學歷異常的考生,應屆生在復試時還需提供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以及本科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詳細說明學籍異常的原因;往屆生必須提交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上述類型考生不能提供充足證明的,不予復試。
6.應屆本科國防生須提交本科所在學校軍選辦提供的同意報考證明材料。
四、關于復試工作
我校碩士生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剔除推免生后),具體由招生學院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2018年碩士招生專業目錄上公布的筆試科目)、外語口語和聽力測試、綜合素質與專業知識面試三部分內容。考生可在復試的面試階段向復試考核人員提交任何能證明自身學習、科研能力的證明材料,如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科研獎勵、參加的科研活動等。復試成績不及格或不參加復試者均不予錄取。
五、關于調劑工作
1.我校將于3月下旬在本網站陸續公布各學院有關學科專業的生源余缺信息,請考生密切留意并自行向相關學院申請。
2.申請調劑到我校的報考外校的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調出和調入專業的復試分數線的基本要求,同時也必須達到我校相應的復試分數線;一般應為“211工程”院校(或專業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對來自于“985”工程院校的畢業生優先考慮。我校不接受報考外校的同等學力考生以及“大學生士兵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專項計劃考生的調劑。調劑辦法屆時見本網站通知。
六、體檢
參加全日制學術學位或專業學位復試的考生須在復試通過后到我校進行體檢(體檢費自理)。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附件:華南理工大學2018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2018年3月8日
附件:
華南理工大學2018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根據我校2018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成績、招生計劃安排和各學科基本要求,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對入圍復試的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如下:
一、學術學位
學科門類
總分
政治
外語
業務一
業務二
02經濟學
330
60
55
85
85
03法學
335
60
60
90
90
0401教育學
345
60
60
190
0403體育學
300
45
40
190
05文學
360
60
60
90
90
07理學
315
50
50
80
80
08工學
300
50
50
70
70
10醫學
300
50
50
180
12管理學
340
60
55
85
85
13藝術學
采用教育部A類線
二、專業學位
學位類別
總分
政治
外語
業務一
業務二
0251金融
330
60
55
85
85
0254國際商務
330
60
55
85
85
0351法律
315
55
55
85
85
0352社會工作
315
45
45
90
90
0452體育
300
45
40
190
0551翻譯
360
60
60
90
90
0552新聞與傳播
360
60
60
90
90
0851建筑學
310
50
50
80
80
0852工程
300
50
50
70
70
0853城市規劃
325
50
50
80
80
0953風景園林
325
50
50
80
80
1055藥學
300
50
50
180
1251工商管理
170
65
85
1252公共管理
180
50
100
1253會計
200
65
120
1256工程管理
180
50
100
三、參加全國統考,總分符合上表所在類型要求,滿足以下條件之一,一門單科成績低于所在類型要求5分以內者可向學院申請參加復試:
(1)統考數學一、二、三成績在120分以上;
(2)我校自命題專業科目(滿分150分)成績在135分以上、建筑學院建筑類設計科目(考試時間六小時)成績在120分以上,且在該科目排名第一或排名前10%。
四、參加全國統考,報考08工學專業,申請我校與法國南特大學聯合培養項目,初試成績滿足我校最低復試成績要求,可申請參加該項目復試。
五、參加全國統考,報考0301法學專業,專業背景符合“035102法碩(法學)”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滿足“035102法碩(法學)”分數線要求,可向學院申請法碩(法學)專業復試。
六、報考“大學生退役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總分不低于280分(滿分300的專業初試總分折算成500分制)。
七、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專項計劃的考生,符合教育部該計劃最低復試分數線者,由學校按教育部規定工作程序及我校招生章程另行確定成績要求并通知復試。
八、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可由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高于上述標準的最低復試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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